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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评:跨省旅游“坑团”不能成监管盲区

日期:2023-08-19 11:04:22 来源:中评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网评:跨省旅游“坑团”不能成监管盲区

来源:东方网 作者:付 彪

注册在A省,“坑骗”在B省,超低价揽客入团,全程购物环节塞满……记者调查发现,有的旅行团采取跨省流动“挖坑”方式,坑骗游客,扰乱旅游市场。(8月16日半月谈)

旅游法规定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但近年来,不合理低价游仍屡见不鲜,低价揽客入团、全程购物的套路让人防不胜防。比如,一些“坑团”的旅行社打着“低价”旗号,蛊惑游客入团,全程都是强制游客购物消费;一些常年吃“坑团饭”的人,有一整套流动“挖坑”经验,他们乔装成本地人,或高价欺客或制假售假。而在B省被坑的游客向当地投诉举报,B省监管部门只能向A省发送提示和协查函进行监管,一些时候不了了之。

毫无疑问,这样的跨省旅游“坑团”,成了监管盲区。正如媒体报导,一些相邻省份共建旅游市场,允许旅行社跨省经营,但跨省执法机制没有建立。业内人士表示,对于旅游团产品,监管部门允许适当降价促销。但在激烈市场竞争下,有的旅行社不关注产品创新,而是把关注点放在超低价“倾销”上,严重扭曲了旅行社的正常经营模式;加之部分游客经不住低价团诱惑,由此形成一个不易打破的恶性生态,使得跨省旅游“坑团”得以存在。

从本质上说,跨省旅游“坑团”也是一种不合理低价游。从“坑店”门庭若市,给相关旅行社、导游返利颇丰,到“坑团”被投诉,不法旅行社躲避监管、当地监管难有作为,其背后有着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,这也是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。诚然,各地对旅行社和导游的行为进行了规范,但监管执法力度不够,特别是为了当地旅游经营者的利益,对于一般违法行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给操作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了空间。

今年4月,文旅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,明确提出坚决遏制“不合理低价游”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。笔者认为,整治跨省旅游“坑团”乱象,需要各地监管部门守土有责,强化源头治理。积极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,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,集中有限监管资源,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高风险企业,进一步扩大“超低价团”投诉举报渠道,对恶意扰乱旅游市场、暗藏消费环节的“超低价团”严肃查处,追查上下游利益链条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在不合理低价游利益链条中,真正的操盘手是购物店等项目的经营者,旅行社及导游等只是链条中的组织者。因此,整治跨省旅游“坑团”乱象,还需要对旅游市场进行常态化监管抽查,严控购物中制假售假、高价欺客等行为。针对“超低价团”涉及跨省,执法部门边界有限、力量欠缺等各种情形,更需要各省在打通旅游资源的同时,积极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查处机制,明确消费发生地监管主体责权,实现跨省追查。

对于游客来说,也要增强防范意识,理性辨别,自觉做到不参与低价团游,不让“坑团”“坑店”有机可乘,一旦“入坑”,要保存好相关维权依据,积极通过法律渠道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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